三相幹式變壓器執行标準、低壓幹式變壓器企業标準
本标準是依據JB/T 9646-1999标準的有關技術内容,并參照其它相關的國(guó)家标準的内容制定了本企業标準。
本标準編寫格式嚴格按照GB/T1.1—2000《标準化工作導則 第一部分 标準的結構和編寫規則》規定要求。
本企業标準由溫州富傑電器有限公司技術部提出
本企業标準起(qǐ)草單位:溫州富傑電器有限公司技術部
本企業标準主要起(qǐ)草人:胡志軍
本企業标準批準人:焦小斌
本标準規定了三相空氣自冷幹式變壓器技術參數和要求.
本标準适用于電壓等級爲1KV及以下,額定容量10-315 KVA,頻率50Hz,雙繞組或多繞組無勵磁調壓三相空氣自冷幹式變壓器(以下簡稱變壓器).
下列文件中的條款通過(guò)本标準的引用而成(chéng)爲本标準的條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後(hòu)所有的修改單(不包括勘誤的内容)或修訂版均不适用于本标準,然而,鼓勵根據本标準達成(chéng)協議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這(zhè)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準。
GB/T 10228-1997 幹式電力變壓器技術參數和要求
GB/T 2900.15-1997 電工術語 變壓器、互感器、調壓器和電抗器
GB/T 2900.25-1997 電工術語 低壓電器
GB 191-85 包裝儲運圖示标志
GB/T 13384-1992 機電産品包裝通用技術條件
JB/T 3837-1996 變壓器類産品型号編制辦法
GB/T 2828.1-2003 計數抽樣(yàng)檢驗程序 第一部分:按接收質量限檢索的逐批檢驗抽樣(yàng)計劃
本标準的術語、符号,除另有定義者之外,符合JB/T 9646-1999的第3章
4.1 産品命名按JB/T 3837-1996的有關幹式變壓器的規定.具體見以下:
特殊使用環境代号
電壓等級KV
額定容量KVA
設計序号
幹式
三相
4.2 産品标記
産品标記由三部分組成(chéng):産品名稱、産品型号和标準号。
示例 :
三相幹式變壓器SG10-120/1.0 Q/FUJIE 0010-08
4.3 結構尺寸
産品的結構尺寸和安裝尺寸,按相應的技術文件規定。
5.1 總則
變壓器的設計制造和出廠必須保證,當按有關技術規程安裝、使用和維修時(shí),不危用人身和周圍環境的安全,爲此,必須通過(guò)全部規定的試驗項目進(jìn)行檢查,達到本标準規定方準交付使用。
變壓器應符合本标準的要求,并按照經(jīng)規定程序批準的圖樣(yàng)及文件制造。
5.2 使用條件
5.2.1 正常使用條件
安裝地點的海拔不超過(guò)1000m
周圍空氣溫度上限不超過(guò)+45℃,最高月平均氣溫不大于+30℃,年平均氣溫不大于+20℃;
空氣相對(duì)濕度不大于95%;
環境空氣中,不含有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有害氣體或塵埃.使用時(shí),不得使變壓器受到水、
雨、雪的浸蝕。
5.2.2 特殊使用性
按GB 6450-1986中1.2.2規定。溫熱帶變壓器除應符合本标準的規定外,還(hái)應符合JB 831-1991的規定.
5.3 使用性能(néng)
5.3.1 額定輸出容量
符合表5的規定。
5.3.2 額定電源電壓和額定輸出電壓的組合,按表1選取。
表1 電壓組合
a)表1中所列的額定電源電壓和額定輸出電壓,根據需要任意組合。額定輸出電壓根據需要,可以從較高的額定輸出電壓的繞組上,用分接抽頭的方式 ,獲得較低的額定輸出電壓。
注:表1所列以外的電壓,由用戶與制造廠協商确定。
b)在各個額定輸出電壓下額定輸出容量的分配,按用戶要求确定。
5.3.3 額定頻率:額定頻率爲50Hz;
5.3.4 輸入電壓的變更
如果變壓器裝有用于調整輸入電壓均分接頭,這(zhè)些分接頭應标明相應分接的輸入電壓值。分接頭優先采用額定電源電壓的每5%爲一級。
5.3.5 負載下的輸出電壓和輸出電流
在額定環境溫度、額定頻率和額定電源電壓下運行的變壓器,施加功率因數爲1的額定負載,其輸出電壓與額定輸出電壓這(zhè)差,應不超過(guò)±5%。
5.3.6 空載輸出電壓
施加額定電源電壓時(shí)變壓器的空載輸出電壓值,應不超過(guò)10%額定輸出電壓值。
5.3.7 短路阻抗
變壓器的短路阻抗值爲表5中的标準值時(shí),其實測折算值應不超出表6規定的允許範圍。
5.3.8 溫升
變壓器在正常運行中,不應有過(guò)高的溫度,并要通過(guò)溫升試驗來驗證,溫升限值如表2。
表2 溫升限值
零部件 | 溫升限值 K |
線圈 B級絕緣 F級絕緣 H級絕緣 | 80 100 125 |
鐵芯、金屬部件、接線端子與其相鄰的材料 | 在任何情況下,不會(huì)出現使鐵心本身、其他部件或與其相鄰的材料受到損害的溫度 |
5.4 機械強度
變壓器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其結構應能(néng)保證在正常使用、安裝和運輸過(guò)程中,不産生零部件的任何松動或位移。
無論是電氣的還(hái)是其它用途的螺釘連接,均應能(néng)承受住使用中出現的機械應力作用。
标稱直徑小于2.8mm的螺釘應擰入金屬件内,不準用鋅、鋁類軟金屬或易于蠕動的金屬做螺釘。供不同部件之間進(jìn)行機械連接的螺釘,應有防止松脫的鎖緊結構。
5.5 穩定性
5.5.1 防水及防潮能(néng)力
a) 變壓器的殼體應有防止水滴垂直落下浸入殼内的能(néng)力;
b)變壓器在正常運行中,應有耐潮能(néng)力。是否達到本條規定,要通過(guò)标準規定的試驗來判斷。
5.5.2 抗鏽蝕能(néng)力
a)爲避免由于鐵制件鏽蝕,使變壓器失去安全性,要求變壓器的所有鐵制件應有可靠的抗鏽蝕保
護;是否達到本條要求,要通過(guò)本标準規定的抗鏽蝕試驗來檢查判定。
b)變壓器鐵芯外表面(miàn)塗漆層的保護能(néng)力,接線用的銅制件鍍鎳工鍍錫的搞鏽蝕能(néng)力,經(jīng)過(guò)本标準規定的受潮處理後(hòu),表面(miàn)不出現鏽蝕即可認爲達到要求。
經(jīng)過(guò)受潮處理後(hòu),試件尖的邊緣上出現鏽迹,或任一面(miàn)上黃色薄層可以抹掉者,均可忽略不計,仍認滿足要求。
5.6 安全要求
5.6.1 防觸電保護要求
a)變壓器的鐵芯、夾件和殼體應良好(hǎo)的接通,并應有接地裝置,保證良好(hǎo)的接地;
b)接地裝置的螺柱(栓)應有足夠的機械強度和進(jìn)行防腐處理,并有防止螺母松脫的措施。選擇接地螺柱(栓)的尺寸按表3進(jìn)行。
表3 接地螺柱(栓)尺寸
c)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之間,必須符合要求的絕緣隔開(kāi),在絕緣結構上要保證它們之間不出現電氣連接的可能(néng)性。
5.6.2 短路及過(guò)載保護
在正常運行中,爲了确保變壓器出現短路或過(guò)載現象時(shí)的安全,可能(néng)設保護裝置(如:熔斷器、熱脫扣器等)。這(zhè)種(zhǒng)裝置應能(néng)在規定的容量限值下,可靠地起(qǐ)到保護作用。
5.6.3 結構
a)變壓器結構必須滿足機械強度和電磁性能(néng)等所有規定的要求,并要達到規定的耐熱、耐潮和防水的使用要求。
b)變壓器的結構材料,不允許采用易燃材料(如塞璐珞等);
a) 變壓器結構中,采用緊固件連接及接線端子與導線的連接,應有防止松脫的可靠措施;
b) 變壓器如有外殼,其防護等級就(jiù)遵守GB 4208的規定,無特殊要求, 一般爲IP23防護等級.
5.6.4 組件
a)變壓器的組件,如:開(kāi)關、插頭熔斷器、軟電纜等類似元件,除本标準規定的有關章條外,還(hái)應符合相應标準的規定。
b)熱脫扣器、過(guò)載釋放器及其他保護裝置等,應有足夠的斷流容量。
過(guò)載保護不得采用錫焊方法定位的熱脫扣器。
過(guò)載保護裝置,在用電源合閘時(shí),不應動作。
5.6.5 内部布線
a)變壓器内部布線及各部件之間的電氣連接,應有足夠的絕緣保護;
b)金屬闆上穿過(guò)絕緣線的小孔,其圓角半徑至少爲1.5mm或者用絕緣小套(墊)保護;
c)裸導體應固定,并使其相互之間的距離,或導體與殼體之間的距離,符合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的規定;
爬電距離和電氣間隙不應小于表4規定。
表4 爬電距離Cr和電氣間隙C1
d)接到輸入端子或輸出端子上的内部導線,在外部接線時(shí)不得松動;
e)内部導線的絕緣,其絕緣材料的耐熱等級應适宜,且具有防潮性。
5.6.6 接線端子
a)變壓器應備有螺柱(釘)、螺母和墊圈組成(chéng)的或具有類似功能(néng)的輸入和輸出端子;
b)夾緊外部導線用的螺柱(釘)、螺母和墊圈的整體結構,應保證在夾緊或松開(kāi)時(shí),端子不松動且不損傷導線;
c)當端子螺柱(釘)萬一松動時(shí),也不應任何其它器件相接觸。
5.6.7 接地保護裝置
a)變壓器的接地裝置在夾緊時(shí),應有保證防止松脫的措施;
b)接地端子的本體,應是由黃銅制成(chéng)的。
5.7 變壓器的性能(néng)技術參數
5.7.1  三相變壓器技術參數應符合表5的規定.
表5 三相變壓器技術參數
額定容量KVA | 電壓組合V | 聯結組 标 号 | 空 載 W | ||||||
一次 | 二次 | B(100℃) | F(120℃) | H(145℃) | |||||
10 | 660 | D.y11 | |||||||
5.7.2 變壓器技術參數的允許偏差:
表6 變壓器技術參數的允許偏差
| |||||
5.8 繞組電阻不平衡率:相爲4%,線爲2%.
5.9 變壓器的鐵心和金屬件均應有效接地,接地裝置應有防鏽蝕鍍層,并附有明顯的接地标志.
5.10 變壓器的接線端子應符合GB 5273-1985的規定.
5.11 變壓器應裝有底腳并有供安裝用的定位孔.
5.12 變壓器的金屬件應有防鏽蝕的保護層.
5.13 變壓器應有承受總重的起(qǐ)吊裝置.
5.14 絕緣
變壓器應有足夠的絕緣電氣強度。
能(néng)否滿足本條規定,必須通過(guò)本标準規定的試驗平判定。
5.14.1 絕緣電阻
變壓器經(jīng)規定的受潮處理後(hòu),其絕緣電阻應不低于表7的規定。
表7 絕緣電阻
受試絕緣 | 絕緣電阻MΩ |
帶電體與殼體之間-基本絕緣 -加強絕緣 | 2 7 |
輸入電路與輸出電路之間 | 5 |
輸入電路與其不相連的另外輸入電路之間或輸出電路與其不相連的另外輸出電路之間 | 2 |
試驗部位的工作電壓爲表7所列之外的數值時(shí),對(duì)應的試驗電壓按表8用内插法求之。
試驗電壓施加部位 | 工作電壓 V | ||||
50 | 200 | 450 | 700 | 1000 | |
試驗電壓 V | |||||
輸入繞組與輸出繞組之間(不含接地屏蔽) | 350 | 1950 | 2800 | 3500 | 3850 |
輸入繞組與殼體(包括接地屏) 輸出繞組與殼體(包括接地屏)之間 爲基本絕緣或附加絕緣 | 350 | 1950 | 2800 | 3500 | 3850 |
殼體和帶電部分之間爲加強絕緣 | 700 | 3900 | 5600 | 7000 | 7700 |
爲整機配套的變壓器,若整機的絕緣氣體強度要求高于表7規定時(shí),則按整機的有關标準規定進(jìn)行檢驗。
6.1 檢驗分類
産品檢驗分爲例行試驗和型式檢驗。
6.2 例行檢驗
6.2.1 每台變壓器必須按本條規定,進(jìn)行例行檢驗,确認符合本标準規定後(hòu),方可出廠交付使用。例行檢驗包括外觀檢查和例行試驗。
6.2.2 外觀試驗
外觀檢查包括裝配質量、結構和安裝尺寸、表面(miàn)油漆噴塗質量、緊固件裝配齊全性和有否防松脫措施、标志齊全和正确性、電氣間隙和爬電距離。
6.2.3 例行試驗
例行試驗必須按下列項目和順序,逐項試驗并滿足規定。
a)接地連續性試驗(按6.12);
b)空載輸出電壓測量(按6.5);
c)絕緣電阻測量(按6.6);
d)絕緣電氣強度試驗(按6.7);
e)空載損耗和空載電流測量(按6.9);
f)負載損耗測量:當空載損耗值測量結果大于标準時(shí),要用平均值電壓表校正,并按6.10加試負載損耗測量。并使損耗值滿足表5、表6、表7、表8規定,方可出廠。
6.3 型式試驗
6.3.1 型式檢驗在6.2例行檢驗合格的産品上進(jìn)行型式試驗。
6.3.2 型式試驗
a)在6.2.3中a、b、c、d、e各項試驗後(hòu),按6.10進(jìn)行短路阻抗和負載損耗測量;
b)溫升試驗(按6.11);
c)受潮處理試驗(按6.12);
d)鐵制件抗鏽能(néng)力試驗(按6.13);
e)特殊試驗(按6.14)。
6.3.3 型式試驗抽樣(yàng)方案
一般應采用一次正常檢查抽樣(yàng)方案,按GB/T 2828.1-2003 一般檢查水平I,AQL取2.5。
6.3.4 判定規則
型式檢驗(包括出廠檢驗)的全部檢驗項目都(dōu)合格時(shí)方可認爲所設計和制造的變壓器符合本标準規定。
6.3.5 遇有一列情況之一時(shí),要進(jìn)行型式檢驗:
a)新産品或老産品轉廠生産的試制定型鑒定;
b)正常生産後(hòu),如結構、材料、工藝有較大改變,可能(néng)影響産品性能(néng)時(shí);
c)正常生産時(shí),每三年應周期性進(jìn)行一次檢驗;
d)産品長(cháng)期停産後(hòu),恢複生産時(shí);
e)出廠檢驗結果與上次型式檢驗有較大差異時(shí);
f)國(guó)家質量監督機構提出進(jìn)行型式檢驗的要求時(shí)。
6.4 試驗的一般要求
按JB/T 9646-1999第6.1條的規定。
6.5 空載輸出電壓測量
按JB/T 9646-1999第6.2條的規定。
6.6 絕緣電阻測量
按JB/T 9646-1999第6.3條的規定。
6.7 絕緣電氣強度試驗
按JB/T 9646-1999第6.4條的規定。
6.8 感應耐壓試驗
按JB/T 9646-1999第6.5條的規定。
6.9 空載損耗和空載電流測量
按JB/T 9646-1999第6.6條的規定。
6.10 短路阻抗和負載損耗的測量
按JB/T 9646-1999第6.7條的規定。
6.11 溫升試驗方法
按JB/T 9646-1999第6.8條的規定。
6.12 受潮處理試驗
按JB/T 9646-1999第6.9條的規定。
6.13 鐵制件抗鏽蝕能(néng)力試驗
按JB/T 9646-1999第6.10條的規定。
6.14 特殊試驗要求
按JB/T 9646-1999第6.11條的規定。
6.15 接地連接性試驗
按JB/T 9646-1999第6.12條的規定。
7.1 标志
7.1.1 基本要求
标志内容應容易理解,文字應通俗精煉,圖案醒目清晰,易于識别并符合有關标準規定,标志必須耐久,置于産品的明顯位置上。
7.1.2 接線端子标志
變壓器的端子上應有明顯的輸入電壓及輸出電壓标志。
繞組的接線端子标志明顯,牢固且耐腐蝕.
7.1.3 産品銘牌和标志牌
配套用的變壓器,若裝銘牌的空間不夠時(shí),允許僅标出上列中a、e、f項,其餘各項在技術文件中
7.1.4  包裝标志
在産品包裝材料和外表上,要有發(fā)貨标志和包裝貯運圖示标志。其内容應按下列各項:
a)制造廠名稱;
b)收貨單位名稱及地址;
c)變壓器名稱及型号;
d)毛重和變壓器淨重Kg;
e)包裝箱外形尺寸(長(cháng)×寬×高)㎜;
f)包裝箱儲運圖示标志“向(xiàng)上”,“防潮”,“小心輕放”,“由此吊起(qǐ)”等應符合GB 191-85的規定。
7.1.5 包裝箱應符合GB/T 13384-1992的規定.
7.2.1 産品包裝應能(néng)滿足陸路、水路及各種(zhǒng)運輸工具運輸的要求。
7.2.2 變壓器包裝應有防止雨、雪和水浸入變壓器的措施。
7.3 運輸、貯存
變壓器應貯存于幹燥、通風的倉庫中,貯存變壓器的周圍環境不允許有腐蝕金屬和破壞絕緣的有害氣體與塵埃存在。
貯存期限爲半年,到期應進(jìn)行抽檢。超期貯存的産品,每三個月應進(jìn)行外觀檢查一次。